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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恩涵律师被广泛认为是市场上少数专注于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及信托事务的资深领军人物,尤其在可变资本公司(VCC)及家族办公室领域享有盛誉。他领导资产与财富管理业务团队,由一支专业律师团队提供全方位服务。
投资基金
陈律师就基金设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及单一家族基金等,涵盖新加坡基金架构(包括VCC)及离岸基金架构(例如开曼有限合伙基金、开曼分隔投资组合公司(SPC)及卢森堡基金)。他对独立资产管理人、外部资产管理人、多家族办公室及单一家族办公室的运作极为熟悉,并在协助客户取得相关监管牌照及豁免方面拥有卓越的业绩记录。他与本地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及主要行业参与者保持长期而良好的专业关系,为其执业实践增添权威性。他曾协助客户设立及推出超过200家VCC。
私人客户及财富管理
陈律师在为私人客户(包括超高净值人士及单一家族办公室)及受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涵盖私人信托、家族办公室、单一家族基金的设立,以及第13O条及第13U条(前称13R及13X)税务架构的设立,并负责起草信托文件、基金文件、全球投资者计划文件及家族宪章。
企业房地产及REITs
陈律师就复杂房地产投资架构、合资项目及招标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客户包括主权财富基金、企业集团及房地产基金。他在REITs的设立及首次公开募股(IPO)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对REITs相关法规及行业具有深入了解。自新加坡REIT(S-REIT)市场发展初期以来,他已参与众多S-REIT的IPO、上市后收购、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及资产证券化项目(涵盖本地及区域层面),亦包括REITs合并交易。
(i) 基金设立
- 超过200家可变资本公司(VCC)基金,涵盖不同投资策略及产品,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权/风险投资(PE/VC)、房地产、信贷及不良资产等;作为参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VCC试点计划的先行律师之一;
- 一只规模达50亿美元的新加坡伞型VCC,设有初始三个子基金,主要通过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包括困境资产)获取长期资本增值回报,重点投资于北美及欧洲市场;
- 一只目标基金规模达12亿美元的新加坡伞型VCC,设有两个初始子基金,旨在通过主要投资于在印度经营业务公司的股权及股权相关证券,以相对较低风险实现中长期资本增长;
- 一只规模达4亿美元的新加坡伞型VCC,设有四个子基金,以进行涵盖不同资产类别的全球宏观资产配置投资;
- 一只规模达4亿美元的新加坡伞型VCC,设有初始子基金,为投资者提供全球航运及海事行业的私募债务及私募股权投资机会,重点覆盖亚洲、欧洲及美国市场;
- 一只规模达3亿美元的新加坡伞型VCC,设有初始子基金,全球投资于林业领域内多元化且可持续管理的资产组合,重点覆盖东南亚、北美、南美及非洲地区;
- 一只目标基金规模达1亿英镑的新加坡单一VCC,旨在全球投资于集中投资组合(包括股权及债务证券),重点涉及私人及公共交通领域的移动出行及票务解决方案;
- 一只规模达1亿美元、以新加坡伞型VCC架构设立的半流动性私募信贷基金,投资于私募信贷工具,包括定期贷款融资、结构性信贷、直接及间接贷款机会,以及底层基金;
- 一只新加坡伞型VCC,其初始子基金规模最高达1亿新元,并间接投资于澳大利亚商业房地产领域的私募信贷投资;
- 一只大中华股票开曼基金,目标规模10亿美元;
- 一只石油与天然气基础设施开曼分隔投资组合公司(SPC)基金,目标规模10亿美元;
- 一只全球流动性期货合约开曼SPC基金,目标规模5亿美元;
- 一只亚洲固定收益开曼SPC基金,目标规模5亿美元,设有多个独立投资组合;
- 一只多资产类别开曼SPC基金,设有10个独立投资组合,总目标规模1亿美元;
- 一只初创及风险投资(VC)开曼SPC基金,目标规模3亿美元;
- 一只大中华夹层融资开曼有限合伙(LP)基金,目标规模3亿美元;及
- 一只新加坡企业房地产基金,目标规模1亿澳元,投资于新南威尔士州。
(ii) 私人客户及财富管理
- 为众多单一家族办公室及家族信托、单一家族基金,以及第13O条及第13U条架构提供法律服务,涉及财富规划及传承安排;相关家族来自欧洲、大中华地区、东北亚、南亚、印尼及新加坡;法律意见、说明及文件往往以中文提供予华语客户;服务经验包括就家族办公室及投资工具的整体架构设计、人员迁移安排、设立家族办公室及私人信托/基金会、与本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协调永久居民身份、就业准证及税务优惠事宜,以及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全球投资者计划(GIP)提供咨询。
(iii) 基金管理公司
- 为数百家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外部资产管理人及多家族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协助取得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及相关豁免、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VCFMC)牌照,起草及审阅所有相关文件,并与监管机构沟通协调;亦就多项基金管理公司的并购交易提供法律意见,并与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处理相关问题及关注事项。
陈律师曾担任多项知名REIT交易的主办合伙人,包括约30只REIT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其中包括4只凯德REIT、4只丰树REIT、2只ARA REIT、2只力宝REIT、ESR REIT、百利宫REIT、吉宝数据中心REIT、Centurion住宿REIT、NTT数据中心REIT,以及数只美国REIT及中国REIT)。
- 在新加坡市场,包括首只不良资产REIT、首宗REIT双重上市、首宗REIT发行可交换担保证券,以及首宗REIT收购交易(Saizen REIT价值173亿新元的资产出售);多宗REIT合并交易;以及多宗REIT受托人更换事项;及
- 就多只REIT的重要本地及海外收购、资产处置、合资项目、债务融资、中期票据计划及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意见,包括ARA-Logos Logistics Trust、CapitaLand China Trust、CapitaLand Integrated Commercial Trust、Elite Commercial REIT、Fortune REIT、Keppel REIT、OUE Hospitality Trust、Parkway Life REIT及其他REIT。
《钱伯斯亚太指南》
- 获评选为投资基金领域第一等级领先律师(2013 – 2026)
- 获评选为投资基金领域上榜律师(2011 – 2012)
《亚太法律500强》
- 获评选为投资基金领域名人堂律师(2025 – 2026)
- 获评选为投资基金领域领先律师(2017 – 2024)
- 获评选为房地产领域推荐律师(2014 – 2026)
- 获评选为私人财富领域推荐律师(2019 – 2023)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
- 获评选为投资基金领域高度认可执业律师(2024 – 2025)
- 获评选为投资基金领域杰出执业律师(2018 – 2023)
《亚洲法律概况》
- 获评选为投资基金领域精英执业律师(2023 – 2025)
《亚洲商法》
- 获评选为“The A-List榜单:新加坡百强律师”(2024 – 2026)
《钱伯斯亚太指南》
- “陈律师提供良好的建议,且在处理问题时平易近人。”
- “陈律师及其团队是我们见过最优秀的。他们会提前周全考虑,并量身定制方案以解决潜在问题,是我们最可靠的合作伙伴。”
- “在其执业的各个方面始终表现卓越—反应迅速、具商业思维、专业精深。”
《亚太法律500强》
- “在投资基金、REITs及信托领域拥有卓越的业绩记录。”
- 客户称赞他“非常耐心且专业”,总是“尽最大努力提供协助”,并且“随时可以联系到”。
- 被认可为“市场上具代表性的资深人物”。
《亚洲法律概况》
- “专业、经验丰富、高效且值得信赖。”
- 被赞誉为“具战略思维与睿智洞察力的法律顾问。”
- 因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及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而备受肯定。
- 曾为 Hubbis 撰写多篇有关信托、资产与财富管理及家族办公室的文章。
- 撰写了《Chambers Alternative Funds 2025》以及《Chambers Investment Funds》2023年及2024年版(新加坡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