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政策
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保护您的隐私。
我们将以负责任的方式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并遵守《2012年个人资料保护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2,简称“PDPA”)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
当您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时,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所载方式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在与您建立及维持关系的过程中,我们亦可能向您提供进一步的通知、政策、条款或条件(包括适用情况下的《一般性条款和条件》)。
本政策可能不时更新。任何修订内容均将在本所网站上正式公布。
1. 收集的个人资料
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及开展业务运营过程中,我们可能收集与您有关的各类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您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及职务;
- 网站使用情况及其他技术资料,包括您用于浏览本网站之设备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
- 我们的客户或其代表因我们提供专业服务而向我们披露的个人资料;
- 为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及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而收集的身份识别及背景核查资料;以及
- 为招聘目的而收集的资料,例如您的个人简历、学历资格、工作经历及专业会员资格等。
2. 个人资料的收集方式
我们可能通过多种方式收集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您直接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
- 我们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从客户处获取个人资料;
- 从第三方获取个人资料,例如经您授权向我们披露您个人资料的第三方;
- 当您访问本网站时;以及
- 在 PDPA 或其他适用法律允许或要求无需取得同意即可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的情况下。
如您向我们提供与其他个人有关的个人资料,我们将视为您已获得该等个人的授权,可代表其向我们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您进一步声明并保证,该等个人亦已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所述方式收集、保存、使用及披露其个人资料。
3. 个人资料的使用
根据您与本所关系的性质,我们可能为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 核实您的身份、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及其他内部评估,以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向您提供专业服务;
- 回复您向我们提出的查询或请求;
- 向您提供受委托的专业服务;
- 管理您与本所之间的关系;
- 履行我们依法承担的职责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初始接纳阶段所进行的尽职调查及评估,以及其后定期及持续进行的内部评估);
- 处理您的职位申请、实习律师培训合同申请或实习申请;
- 向您推广我们认为可能符合您兴趣的专业服务;
- 组织研讨会、网络研讨会或其他活动;
- 监测网站流量及追踪网站使用情况;
- 维护及改进本网站;
- 评估网站访客感兴趣的资讯类别;
- PDPA 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或允许的任何其他目的;以及
- 与上述目的相关或附带的其他用途。
4. 个人资料的披露
在合理必要的情况下,为实现上述任何目的,我们可能向以下人士披露或共享您的个人资料:
- 由您聘请,或经您同意由我们代表您聘请的专业顾问、专家、咨询顾问、技术服务提供商及审计师;
- 交易相对方或与相关事项有关的其他人士及其律师或代表,以及调解员、仲裁员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
- 法院、政府机关及监管机构;
-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资料中介机构及代理人,包括人工智能工具及产品(“人工智能工具”)的第三方提供商(“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以及
- 我们可能不时通知您的其他第三方。
任何此类转移或披露均将按照我们在 PDPA 项下的义务进行。
5. 个人资料的跨境传输
如我们将个人资料传输至新加坡境外的国家或地区,我们将遵守适用法律规定的要求,以确保该等个人资料获得与新加坡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标准相当的保障。
如我们为上述目的使用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您的资料及文件(其中可能包含个人资料)可能会被传输至位于新加坡境外的系统。有关详情,请参阅相关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的网站:
|
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及工具 |
网站 |
|
Harvey AI Corporation (Harvey) |
6. 个人资料的保护
我们致力于保障您的个人资料安全。我们已按照行业标准实施适当的技术、实体及行政管理措施,以维护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查阅、使用、披露或处置。
然而,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因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而导致您的个人资料被未经授权使用的情形,我们概不承担责任。
7. 个人资料的保留期限
当我们有合理理由认为,收集个人资料的原始目的已不再需要通过继续保存相关资料来实现,且继续保存该等资料亦不再出于任何法律或业务需要时,我们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载有个人资料的文件被妥善销毁或完成匿名化处理。
8.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如我们收集的个人资料可能被用于作出影响您的决定,或可能被披露予其他机构,我们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该等个人资料准确及完整。
如您直接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我们将视该等资料为准确及完整。如您的个人资料有任何相关变更,您可与我们联系并通知我们更新有关资料。
9. 撤回同意的权利
您就收集、使用及披露个人资料所给予的同意,将持续有效,直至您以书面形式撤回为止。您可随时撤回同意,并要求我们停止为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目的收集、使用及/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处理有关请求。
根据您请求的性质及范围,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向您提供服务。在此情况下,我们将在完成处理您的请求前通知您。
请注意,撤回同意并不影响我们依据适用法律,在无需取得同意而获准或被要求收集、使用及披露个人资料的情况下,继续收集、使用及披露有关个人资料的权利。
10. 查阅个人资料的权利
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外,您通常有权查阅由我们持有或控制的个人资料,并可要求我们提供自您提出请求之日起往前追溯一年内,我们使用或披露该等个人资料的相关信息。
如我们无法在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作出回应,我们将在该三十日期限内通知您预计回复的时间。
请注意,为收回处理您查阅申请所产生的额外行政成本,法律允许我们收取合理费用。该费用通常将根据处理有关申请所需的时间及工作量计算,我们会预先通知您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如您不同意支付有关费用,我们有权拒绝您的查阅申请。
11. 更正个人资料的权利
一般而言,您亦有权要求我们更正由我们持有或控制的个人资料中的任何错误或遗漏。如我们认为有关更正请求合理,我们将于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完成更正。如有需要且经您要求,我们亦将向过去一年内曾获我们披露相关个人资料的机构发送已更正的个人资料。
12. 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希望提出任何请求(例如撤回同意、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请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联系本所数据保护官:privacy@shooklin.com 。
本政策最后更新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