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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晔晞律师专注于投资基金业务,重点涵盖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交易,包括合并、收购/资产处置、首次公开募股、债务融资及受托人更换等事项。他亦就证券、基金、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支付服务及放贷业务提供监管法律意见,相关工作包括资本市场服务牌照要求、证券发行合规、代币发行等事务。同时,李律师亦参与多项一般公司事务,包括股份及资产买卖协议、投资协议的起草及谈判。
此外,李律师在融资交易方面亦具备丰富经验,涵盖双边及银团贷款、房地产开发融资以及并购融资。
- 担任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作为 ARA LOGOS 物流信托之受托人)的法律顾问,就其通过信托安排计划(trust scheme of arrangement)与 ESR-REIT 进行的拟议合并提供法律服务,交易金额约为 14 亿新元;
- 担任 凯德腾飞房地产投资信托(CapitaLand Ascendas REIT) 的 REIT 管理人及 REIT 受托人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就其以 7,030 万澳元 收购位于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一项物流物业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作为 AIMS APAC REIT 之受托人)的法律顾问,就其发行5 亿新元、年息 5.375% 的次级永久证券 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 星展受托有限公司(DBS Trustee Limited) 的法律顾问,就 RBC Investor Services Trust Singapore Limited 的退任及 DBS Trustee Limited 被任命为 Lendlease Global Commercial REIT 受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 Perpetual(Asia)Limited(作为受托人)的法律顾问,就 NTT DC REIT 在新加坡交易所(SGX)进行的73 亿美元 首次公开募股及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该 REIT 为专注于数据中心的房地产投资信托;
- 担任 Perpetual(Asia)Limited(作为 吉宝数据中心房地产投资信托(Keppel DC REIT) 的受托人)的法律顾问,就其以 14 亿新元 收购两座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提供法律服务;
- 就多家公司在《证券与期货法》《支付服务法》和/或《放贷人法》项下的监管合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相关服务及/或产品包括数字代币发行及投资平台的运营;
- 担任一家“先买后付”(Buy-Now-Pay-Later)平台的法律顾问,就其与一家新加坡购物及奖励平台的合并,以及其后若干投资者的退出提供法律服务;及
- 担任一家新加坡基金管理人的法律顾问,就其设立一只采用区块链技术以发行、转让及赎回子基金代币化单位的新加坡伞型单位信托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