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俊德

合伙人

电话:

+65 6439 0626

电邮:

junde.soong@shooklin.com

资格:

学历:

语言:

宋俊德律师专长于商业争议,特别专注于航运和商品/贸易争议。他定期就造船、船舶买卖、船舶管理、租船合同、货物损失和损坏,以及滞期费或速遣费以及货物规格不符索赔等。

项目经验


  • 在汇丰银行执行其向Hin Leong Trading提供的声称由原始提单担保的贷款项目中担任前者的律师;
  • 在马来亚银行执行其向Agritrade International Pte Ltd (Agritrade)提供的声称由Agritrade质押的原始提单担保的贷款项目中担任前者的律师;
  • 在一家总部位于印度的企业集团涉及其向提供木材和煤炭等大宗商品的集团公司授予的赔偿函项下责任的多方争议,就一家融资公司(作为原始提单的合法持有人)的货物误交付索赔事项中担任该印度企业集团的大宗商品交易部门的律师;
  • 在执行船舶抵押扣押船舶项目中担任中国一家大型银行的香港分行律师;
  • 在涉及铝土矿买卖争议针对一家中国贸易公司进行的国际商会仲裁项目中担任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律师;
  • 在一家新加坡银行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提出的误交索赔的辩护项目中担任中国船东的律师
  • 在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在太阳能晶圆产品供应合同下未支付采购价格对一家印度公司进行索赔项目担任前者的律师;
  • 在针对一家香港公司在一项涉及价值数百万美元的铁球买卖协议争议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项目中担任一家新加坡公司的律师;
  • 在针对一家印尼贸易公司在一项涉及价值百万美元的氢氧化镍的购买卖协议争议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项目中担任一家中国物流公司(中国一家大型企业集团的一部分)的律师;
  • 在一家韩国大型企业集团因一项石油产品买卖协议的争议提起的索赔进行答辩的一项新加坡临时仲裁项目中担任一家大型中国贸易公司的律师;
  • 在涉及一个中国造船合同的退款担保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项目中,为海上支持船的船东成功获得有利的裁决;及
  • 在涉及两份商品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违约金和责任限制条款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中担任一家韩国商品贸易公司的律师。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