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幸蓓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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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6439 0722 / +65 8198 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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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yn.xie@shooklin.com

资格: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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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幸蓓律师是本所公司业务部的合伙人,专注于股权资本市场及并购两大领域。她为企业、金融机构及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公司交易法律服务,涵盖复杂的跨境交易以及重大的本地战略性项目。谢律师以其出色的商业洞察力以及务实、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法律建议而著称,致力于协助客户实现理想的交易成果。

在股权资本市场业务方面,谢律师曾就首次公开募股、二次上市及双重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涉及的主要交易所包括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以及中国主要证券交易所。除上市业务外,她亦为二次融资交易(如供股及配售)、股权挂钩工具(包括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前投资,以及上市后的合规与持续义务提供法律意见。

在并购业务方面,谢律师代表买方、卖方及目标公司处理上市及非上市交易事务。其经验涵盖上市公司收购及私有化(包括以协议安排或全面要约方式进行)、反向收购、战略性收购与资产剥离、管理层收购及企业重组等。

除股权资本市场及并购业务外,谢律师亦就一般公司事务及私人信贷交易(包括夹层融资)提供法律服务。她精通英语及普通话,常年代表中国内地客户,并具备以中文进行跨境交易谈判与文件处理的丰富经验。

项目经验


股权资本市场

  • 担任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的新加坡法律顾问。该项目按每股5港元的发行价,募集约10.6亿港元(1.35亿美元),并获得强劲投资者需求及良好上市后市场表现;
  • 担任MiniMax集团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的新加坡法律顾问。该项目以每股165港元的发售价募集约48亿港元(约19亿美元),上市后表现强劲,反映出投资者需求旺盛;
  • 担任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及H股上市项目的新加坡法律顾问。该项目发行约3,680万股H股,每股发售价30港元,募集资金约11亿港元(约816亿新元),并获得包括基石投资者在内的机构及零售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 担任扬子江金融控股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项目的发行人法律顾问。该项目为扬子江船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分拆上市,上市时市值约43亿新元;
  • 担任联席发行经理、联席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及承销商于振德环球有限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项目的法律顾问。该项目市值约10亿新元,募集资金约11亿新元;
  • 代表Shanaya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te LtdSES)处理反向收购交易,涉及CPH Ltd拟以新币2,200万元收购 SES 全部已发行股本;
  • 担任CTR Holdings Limited(一家新加坡建筑公司)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集资约港币8,200万元;
  • Hu An Cable Holdings Limited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2亿单位台湾存托凭证提供法律意见;
  • 担任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自新加坡交易所主板自愿退市,同时保留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 协助 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通过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完成跨境双重上市;
  • 代表NH Ceramics Limited以总对价5亿美元收购BlackGold Asia Resources Pte LtdBlackGold Energy Limited,构成一项非常重大收购或反向收购;
  • 代表Mencast Holdings Ltd(新交所凯利板首家获保荐人批准上市的公司)完成其首次公开发行;及
  • 代表中升控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集资约新币4,800万元。

 并购及其他交易

  • 担任DBS EvolutionX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投资 Carsome Group Inc.,东南亚最大的综合汽车电商平台;
  • 担任DBS EvolutionX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投资Udaan,印度最大的 B2B 电商平台,覆盖超过300万家零售商;
  • 代表AMOS Group Limited处理由 PeakBayou Ltd 提出的自愿性无条件全面收购要约;
  • 担任Apave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收购 ABS Consulting 的技术检测服务业务;
  • 担任Valsoft Corporation Inc.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收购能源交易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公司 Inatech 的全部股权;
  • 担任ICHX Tech Pte Ltd(数字证券平台 ADDX 的控股公司)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完成由泰国证券交易所(SET)领投的5,800万美元 Pre-B 轮融资;
  • 代表EDBI(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的投资机构)投资Advance Intelligence Group,参与由软银愿景基金二期及华平投资领投的4亿美元融资;
  • 代表EDBI投资印尼云端POS系统公司Moka,参与由红杉印度领投的2,400万美元 B 轮融资;
  • 代表卖方就出售Robert Parker Wine Advocate com 网站40%股权予米其林集团提供法律意见;
  • 担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加坡法律顾问,协助其处理由天津医药(新加坡)国际投资私人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要约;
  • 代表星洲制药控股有限公司处理其强制性无条件现金收购事项,最终完成私有化及退市;
  • 代表Starland Holdings Limited 处理由 GRP Chongqing Land Pte Ltd 提出的强制性收购要约;
  • 代表Tee Yih Jia Food Manufacturing Pte LtdEtik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的主要股东)就其业务资产拟以约288亿美元出售予 朝日集团东南亚私人有限公司 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TYJ Group Pte Ltd 参与与 GSH Corporation Limited 旗下子公司联合投资约7亿令吉(约新币722亿元)于 Sutera Harbour Group Sdn Bhd
  • 代表Fleur Growth Fund Limited 以约新币2,700万元通过安排计划投资 China Gaoxian Fabric Holdings Ltd;及
  • 代表CMZ Holdings Ltd 完成其自新加坡交易所主板自愿退市。

荣誉


《亚太法律500强》

  • 获评选为公司与并购的推荐律师(2024

客户评价


《亚洲法律概况》

  • 反应迅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2024
  • 反应迅速,乐于提供建议与解决方案。2023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
• “能够理解交易中的商业复杂性,并及时提出双赢的解决方案。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