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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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6439 0644

电邮:

ping.lee@shooklin.com

资格:

学历:

语言:

李萍的专长包括广泛的诉讼和仲裁工作,包括雇佣、破产、股东争议和其他合同和侵权争议。

李律师曾代表并为跨国公司、本地及海外上市公司、清算及重组专业人士、基金、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公司董事以及众多高净值人士提供法律意见。

在雇佣法领域,李律师就各类具争议性的雇佣事宜向客户提供全面法律咨询,包括裁员及重组安排、向三方争议管理联盟(TAFEP)提出的投诉、三方争议管理联盟(TADM)及雇佣索偿仲裁庭(ECT)的争议案件、人力部(MOM)的调查、内部纪律处分程序、雇佣关系的终止,以及竞业限制等限制性条款的执行。

项目经验


争议解决

  • 代表股东及公司处理多类争议事项,包括股东之间的纠纷、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以及针对公司高管的调查与索赔(例如 Tan Choon Wee v Pine Capital Group Ltd and others and another matter [2019] SGHC 201);
  • 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规则,代理涉及科技公司收购所引发的仲裁程序,相关争议涵盖虚假陈述、不当行为及合约违约,索赔金额超过2,000万美元;以及
  • 代表全球最大通讯企业之一的新加坡业务实体,处理其收购一家数码通讯公司控股股权所引发的争议。

雇佣法

  • 担任主理律师,成功取得中期禁令,禁止前雇员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加入竞争对手(World Fuel Services (Singapore) Pte Ltd v Xie Sheng Guo [2019] SGHC 54MoneySmart Singapore Pte Ltd v Artem Musienko [2024] SGHC 94);
  • 成功代表一名首席执行官(CEO),申请剔除一名前高级雇员就其雇佣关系终止所提出的索赔;
  • 代表一家全球保险经纪公司,成功抗辩基于“非法共谋损害竞争对手”为由而申请的“跳板禁令”,该案涉及对方指控其通过聘用17名员工以不正当方式损害竞争对手;以及
  • 为一名董事及其全资拥有的新加坡公司进行抗辩,涉及由处于司法管理程序下的公司及其司法管理人提出的法院诉讼,指控包括欺诈性侵占、违反董事职责,以及《公司法》第340(1)条下的欺诈性交易,涉案金额约6,500万美元。

重组和破产清算

  • 代表 Envy 集团公司(即 Envy Asset Management Pte LtdEnvy Management Holdings Pte Ltd Envy Global Trading Pte Ltd)及清算人,就针对八名前雇员提起的诉讼提供法律服务,以追讨约4,570万新元的佣金及/或利润分成(Envy Asset Management Pte Ltd (in liquidation) and others v Lau Lee Sheng and others [2024] SGHC 38);
  • 代表全球室内活动乐园营运商 Superpark Oy,成功撤销其新加坡子公司被不当启动的自愿清盘程序,并促成一项具有指导意义的上诉法院判决,明确了临时清盘的适用范围(Superpark Oy v Super Park Asia Group Pte Ltd [2021] 1 SLR 998);
  • 为一名个人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抗辩,应对由破产财产受托人提出的诉讼,涉及撤销明显低价交易及不公平优待交易,索赔金额约1,300万新元;以及
  • 成功代表申请人提出以“公正与公平”为由的清盘申请,相关案件涵盖股东纠纷及新颖情形,包括董事申请许可清盘公司,以及资不抵债并不存在的公司在未取得必要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申请自行清盘

荣誉


Benchmark Litigation

  • 获评选为劳动和雇佣领域未来之星(2026

《亚太法律500强》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的推荐律师(2026年)

出版物


她曾撰写及参与以下出版物:

  • 《新加坡上诉法院确认自愿清盘须取得成员同意的要求》(Shook Lin & Bok LLP2021年);
  • 《新加坡注释法律汇编——汇票法》收录篇章(LexisNexis Singapore2021年);以及
  • 《职场中的心理健康》(《亚太法律500强》,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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