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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贤专长于公司融资以及证券交易,包括首次公开募股、双重/二次上市、战略投资及IPO前投资、公司重组、私有化及退市、收购、融资活动以及上市公司的证券监管合规。陈律师还积极参与商业交易,涵盖公司业务的各个领域,包括合资企业、初创企业融资以及涉及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的公司资产收购和处置。
首次公开募股和反向收购
- 担任保荐人、财务顾问及配售代理之法律顾问,就新加坡交易所Catalist上市公司3Cnergy Limited(反向收购完成后更名为Prosper Cap Corporation Limited)通过收购DTP Infinities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进行反向收购事项提供法律服务。DTP Infinities Limited持有估值约438亿新元的英国酒店资产,并于2024年通过合规配售募集约6,930万新元;
- 担任保荐人、发行经理及配售代理之法律顾问,就台湾游戏美术外包及游戏开发公司Winking Studios Limited于2023年在新加坡交易所Catalist板上市及首次公开募股事项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上市时市值约5,590万新元,并募集约800万新元;
- 担任马来西亚定期废弃物管理服务领先供应商5E Resources Limited之新加坡法律顾问,就其于2022年在新加坡交易所Catalist板首次公开募股事项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上市时市值约3,830万新元,并募集约800万新元;
- 担任PrimePartners Corporate Finance Pte Ltd(作为保荐人及发行经理)及CGS-CIMB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作为联合配售代理)之法律顾问,就LHN Logistics Limited于2022年分拆上市事项提供法律服务。该公司上市市值约3,350万新元,并通过其母公司LHN Limited配售25,238,000股股份募集约500万新元;
- 为Shanaya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te Ltd(SES)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21年涉及CPH Ltd收购SES全部已发行股本之反向收购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交易对价约2,200万新元,并以现金及CPH股份组合方式支付;
- 为联合发行经理、联合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及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就Aztech Global Ltd于于202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募股及上市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募集资金总额约2.97亿新元;
- 为发行人Fortress Minerals Limited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9年在新加坡交易所Catalist板首次公开募股及上市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募集资金总额约1,500万新元。Fortress Minerals为首家于新交所上市的铁矿石开采公司;
- 为China Star Food Holdings Pte Ltd(CSFH)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5年7月涉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Brooke Asia Limited收购CSFH全部已发行及缴足股本之反向收购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交易总代价约1.68亿新元;
- 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NH Ceramics Ltd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5年3月:(i) 以总价约1.875亿新元收购BlackGold Asia Resources Pte Ltd及BlackGold Energy Ltd;及(ii) 以每股0.295新元配售8,600万股股份并募集约2,537万新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同时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4年自愿从新加坡交易所除牌但保留香港联交所上市地位,以及由Pioneer Top Holdings Limited(要约人)提出现金退出要约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 为TEE Land Limited(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工程及综合房地产公司TEE International Limited之附属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3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及首次公开募股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募集资金约6,210万新元;
- 为AmFraser Securities Pte Ltd及Canaccord Genuity Singapore Pte Ltd(联合发行经理)提供法律服务,就JB Foods Limited于2012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及首次公开募股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募集资金约2,760万新元;及
- 为China Hu An Cable Holdings Limited于2010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主要上市,以及其于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2亿份台湾存托凭证(TDR)上市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私有化、退市和收购要约
- 代表 Spindex Industries Limited(作为受要约人)处理一项价值超过 4100 万新元的私有化安排计划,该计划预计于 2026 年完成;
- 代表 Memtech International Ltd(Memtech)处理 M-Universe Investments Pte Ltd 对其所有已发行缴足普通股提出的约 1.89 亿新元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及 Memtech 于 2019 年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退市的相关事宜;
- 为 First Ship Lease Trust(FSL Trust)的受托管理人就其于 2019 年收到的针对 FSL Trust 单位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提供法律咨询;
- 为Raffles United Holdings Ltd(RUH)提供法律服务,就Raffles Infinity Holdings Pte Ltd于 2019提出以约2,500万新元收购RUH全部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收购要约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受要约人处理 JK Global Assets Pte Ltd 提出的自愿有条件要约,该要约拟收购 New Wave Holdings Ltd 的所有已发行缴足普通股,但不包括 JK Global Assets Pte Ltd 已于 2017 年拥有、控制或同意收购的股份;以及
- 代表中国汽车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受要约公司)处理由包括中国汽车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若干董事在内的财团以约 2.16 亿新元的价格进行的私有化交易,以及该公司随后于 2016 年从新加坡交易所主板退市的相关事宜。
并购
- 为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领先X光设备制造商提供法律服务,就其收购一家新加坡半导体测试设备制造商多数股权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日本纸浆及造纸设备制造商提供法律服务,就其收购一家新加坡废物管理及回收公司全部股权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新加坡开关设备及配电板制造商创始人提供法律服务,就其向一家日本电气设备制造商出售公司股权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 为Wilton Resources Corporation Limited(WRC)提供法律服务,就其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该项目涉及以3.5亿美元估值出售PT Wilton Investment予PT Renuka Coalindo Tbk(Renuka),以及认购Renuka供股股份,并最终构成Renuka的反向收购;
- 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领先铝生产商XinRen Aluminum Holdings Limited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4年7月完成初始股权收购后,以约人民币31.5亿元(约5.075亿美元)收购China Leading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额外30%股权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及
- 为SunVic 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SunVic)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4年与Arkema Asie SAS拟成立合资企业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该交易涉及出售SunVic全部丙烯酸及丙烯酸酯生产设施,估值约人民币39亿元。
企业集资
- 为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Products (Singapore) Pte Ltd(Haitong)提供法律服务,就其向Aspen (Group) Holdings Limited(Aspen Group)提供1,100万美元可转换贷款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 为Wilton Resources Corp Limited提供法律服务,就向Seah Cheong Leng及Ng Suk Sian(作为联合配售对象)分两批配售合共2亿股股份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分别以每股0.06新元及0.05751新元发行,合共筹集约1,163万新元;
- 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其向中国境内投资者配售A股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该交易于2015年6月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8.361亿元(约1.316亿美元);
- 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发行人)提供新加坡法律意见,就其2.5亿元人民币(约4,080万美元)于2015年到期、票息8.50%的债券于2013年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及
- 为私募股权基金F&H Fund Management提供法律服务,就其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认购JR Group Holdings Pte Ltd、Wise Entertainment Pte Ltd及Gushcloud Pte Ltd之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总认购金额约1,670万新元。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
- 获评选为资本市场:股权领域杰出执业律师(2018 – 2025)
- 获评选为并购领域杰出执业律师(2018 – 2025)
《亚太法律500强》
- 获评选为资本市场:股权和债务:本地律所领域推荐律师(2023, 2025 –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