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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诗颖律师专注于银行与金融领域,并在债务资本市场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她曾担任多项交易的法律顾问,包括多币种债务发行计划的设立,以及债券及可转换债券的发行。郑律师亦曾就责任管理交易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为新交所上市发行人处理债券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事项。
郑律师的执业经验涵盖为金融机构、跨国企业以及专业受托人与代理机构,就各类复杂融资交易提供法律意见。
- 曾代表 CapitaLand India Trust Management Pte. Ltd.(作为 CapitaLand India Trust 的受托管理人)处理其在15亿新元多币种债务发行计划下首次发行1亿新元4.40%次级永续证券;
- 曾代表 CIMB Bank Berhad 新加坡分行、HSBC 新加坡分行及 OCBC Bank(作为联合牵头经办人、簿记管理人及绿色融资结构银行),处理 OUE Treasury Pte. Ltd. 在其30亿新元多币种债务发行计划下发行1.5亿新元2029年到期4.00%绿色票据;并代表 CIMB、HSBC、OCBC 及 DBS Bank 处理后续增发5,000万新元同系列绿色票据;
- 曾代表 Centurion Corporation Limited 处理其7.5亿新元多币种债务发行计划的2025年度更新、Series 6 票据交换及收购要约,以及根据增发安排发行额外 Series 7 票据;
- 曾代表 Aspial Lifestyle Limited 处理其3亿新元多币种中期票据计划的2025年度更新、Series 4 票据交换要约及额外 Series 5 票据发行;
- 曾代表 iFAST Corporation Ltd. 处理其3亿新元多币种债务发行计划的设立,以及首次发行1亿新元2029年到期4.328%票据;
- 曾代表 DBS Bank、OCBC Bank 及 DBS Trustee Limited,处理 F&N Treasury Pte. Ltd. 及 Fraser and Neave, Limited 的2亿新元多币种债务发行计划2022年度更新;
- 曾代表 DBS Trustee Limited 及 DBS Bank Ltd.,处理 StarHub Ltd 的20亿新元多币种债务发行计划2022年度更新,并于2025年再次代表 DBS Trustee Limited 处理该计划更新;
- 曾代表一家新交所主板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处理多项双边贷款融资(金额介于5,000万至9,000万新币),包括一项用于新加坡综合发展项目的5,000万新元绿色贷款;
- 曾代表私人基金处理多项再融资及可转换票据/股权投资交易(金额介于60万美元至3.5亿美元),涵盖新加坡及海外市场;以及
- 曾代表一家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基金处理总值3.05亿新币的新加坡商业物业出售交易,并代表一家国际物流集团处理4,600万新元售后回租融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