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安

联席管理合伙人

电话:

+65 6439 0616

电邮:

david.chan@shooklin.com

资格:

学历:

语言:

陈明安律师2004年起担任旭龄及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目前为本所联席管理合伙人和兼诉讼与争议解决业务主管。

他在一般商业诉讼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尤其专注于本地及跨境金融相关诉讼、欺诈及破产事务。同时,他亦参与国际商业仲裁以及公司与股东纠纷。

律师曾任会计与企业管制局投诉与纪律小组成员(2019年至2025年)、新加坡财政部辖下估值复核委员会成员(2018年至2021年),以及新加坡医务委员会法律评审员(2012年至2015年).

项目经验


  • 成功代表 Envy 集团旗下三家公司的临时司法管理人,申请由法院下令清盘,目前正代表法院委任的清盘人处理清盘事宜;该案为新加坡历史上首宗涉资达十亿级别的投资诈骗案;
  • 代表后港阿裕尼市镇理事会(Aljunied-Hougang Town Council)独立小组,就涉嫌不当付款向现任成员及民选国会议员提出索赔;
  • 代表 Kyen Resources Pte Ltd 的清盘人,该公司为一家金属贸易公司,且为中国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代表一家中国上市公司之香港子公司,追讨其就印尼基础设施项目向一家塞舌尔注册公司支付的1,000万美元保证金;
  • 成功作为本地律师,代表一家领先的土耳其铝复合板制造商,就其台湾供应商提供及安装有缺陷的A2铝复合板生产线而提出损害赔偿;
  • 代表韩国企业银行(Industrial Bank of Korea)(IBK),处理与新加坡高等法院根据《破产、重整及解散法》(IRDA)第64条授予 Antanium Resources Pte LtdAntanium)暂停令相关的法律程序,包括成功申请在正在进行的仲裁中提出反诉,以及就 Antanium 就该仲裁融资提出的超级优先权申请提出异议;
  • SC Aetas Holdings Pte Ltd 的清盘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其清盘人行事,该公司曾筹资于 Bideford Road 建设新楼,后陷入财务困境;
  • 代表21名全球投资计划基金的投资者,向高等法院申请将该基金置于司法管理之下,因怀疑董事存在管理不当行为;
  • 代表一家上市医疗保健公司,处理因投资公司提供贷款而引发的纠纷;
  • 代表一名个人,处理涉及购买一家台湾公司股份的纠纷,该案涉及受托人违反交账义务;
  • 代表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处理一项仲裁,涉及因与一家澳大利亚航运公司及其新加坡子公司签订代理协议而产生的索赔及反索赔;
  • 代表某大型物流集团的新加坡子公司,处理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 Singapore)(CCCS)就物流行业价格操纵指控展开的调查,并协助客户根据CCCS宽大处理计划申请宽免;
  • 代表一家已破产的俄罗斯石油巨头的间接前子公司,在新加坡提起诉讼,以执行其在纽约获得的仲裁裁决,向现为国有企业的前关联公司追讨超过5亿美元的债务;
  • 代表四名被告,应对一家处于司法管理下的公司及其司法管理人提起的诉讼,索赔金额为3,500万美元及50万新币,指控该等款项被第一及第二被告等人欺诈性挪用;其中第一被告亦被指控违反董事职责;
  • 就参与樟宜机场第一及第四航站楼建设的某分包商的司法管理提供全面法律意见;
  • Panoil 集团公司的司法管理提供全面法律意见;
  • 代表 Celestial Nutrifoods(清盘中)的一名非执行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就涉嫌欺诈、不诚实、欺诈性交易及其他违反董事职责行为提出的超过1,600万美元索赔;
  • 曾代表 China Sky Chemical Fibre Co Ltd 的一名非执行独立董事,处理涉嫌违反新交所(SGX-ST)规定的事宜;
  • 代表 Altus Shipping and Logistics Pte Ltd(司法管理中)的债权人及前管理人员,处理与公司事务相关的事宜;
  • 代表担保代理人及抵押权人,处理 OW Bunkers 的破产及重组事务;
  • 代表 Hycarbex Asia Pte Ltd 的清盘人,接收一家在尼维斯注册的主要能源公司子公司资产(涉及巴基斯坦特许权),该案包括在英格兰高等法院的诉讼、在伦敦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进行的仲裁程序,以及在尼维斯的资产追讨程序;
  • 代表 Humpuss Sea Transport Pte Ltd(清盘中),追踪及追回一家大型印尼航运公司子公司资产,涉案金额超过2亿美元;
  • 成功代表 Petroprod Ltd(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开曼群岛及新加坡清盘人,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向其管理代理公司 Larsen Oil & Gas Pte Ltd 追讨款项;Petroprod 的债务超过5亿美元;
  • 代表 Norwest Holdings Pte Ltd(清盘中)的清盘人,就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Newport Mining Ltd 2008年四川地震后放弃收购 Norwest 中国子公司股份所引发的法律诉讼提供法律服务。

荣誉


《钱伯斯亚太指南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领域上榜律师(2012 – 2026)
  • 获评选为争议解决:诉讼领域上榜律师(2021 – 2026)

《钱伯斯环球指南

  • 获评选为争议解决:诉讼领域上榜律师(2021 – 2026)

《亚太法律500强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领域名人堂律师(2021 – 2026)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领域领先律师(2012 – 2020)
  • 获评选为争议解决域领推荐律师(2012, 2017 – 2023, 2025)
  • 获评选为国际仲裁域领推荐律师(2017 – 2023, 2025)

    《Benchmark Litigation

    • 获评选为破产领域诉讼之星(2020 – 2026)
    • 获评选为破产领域争议解决之星(2018 – 2019)
    • 获评选为商业与交易领域诉讼之星(2020 – 2026)
    • 获评选为商业与交易领域争议解决之星(2018 – 2019)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领域高度认可执业律师(2018 – 2025)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领域领先律师(2011 – 2017)

    《亚洲法律概况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领域杰出执业律师(2020 – 2025)
    • 获评选为重组和破产领域上榜律师(2017 – 2019)
    • 获评选为争议解决领域杰出执业律师(2020 – 2021)
    • 获评选为争议解决领域上榜律师(2017 – 2019)

    《亚洲商法

    • 获评选为“The A-List榜单:新加坡百强律师”(2023 – 2026)

    客户评价


    《钱伯斯亚太指南

    • 陈律师经常受清盘人及司法管理人委聘,就重大破产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他主要专注于具争议性的破产事务,同时亦具备代表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经验。(2026)
    • “陈律师就各类事项及相关限制提供极具洞察力且周全的分析,以实现预期成果。”(2026)
    • “陈律师提供卓越的商业法律意见与服务。”(2026)

    《亚太法律500强

    • “该事务所底蕴深厚,并由陈律师专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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